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:
为了及时打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的公用经费(学杂费),请各校务必于2021年3月5日前将补助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局财审科(410室)。上报材料及说明:
1、2021年肥东县民办学校享受免杂费学生花名册纸质A4两份,封面校长、经办人要签字,并加盖学校公章;
2、电子表格一份,邮箱:704340043@qq.com;
3、补助学生数按2020/2021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的学生数;
4.请各校专人负责,按时上报,逾期责任自负。
5.联系人:陈九大 电话:0551-67730048
附件:1、20xx年xx学校 享受免杂费 学生花名册.xls
2、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数及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.pdf
局财务审计科
2021年2月18日